
近期民信配资端,一些网络媒体、网友等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规定比较关注,提出了一些疑问。就此,记者联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,希望法工委对网络舆情反映的一些关切和问题给予必要说明。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从以下五个方面作出了说明和回应。

零度快评:别让情绪带偏了法治的节奏!
一句“哪位少爷吸了”民信配资端,让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关于“吸毒记录封存”的条款卷入舆论风暴。公众的焦虑很直白:这是不是在给特权开后门?
12月24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回复来了,答案“干货”满满,同样很直白——没有“少爷”,只有法治。
首先得厘清,立法不是拍脑袋,更不是为了某个“少爷”量身定制。该条款从草案到落地,经历了三次审议和公开征求意见。之所以封存记录,是为了打破“一次受罚,终身受限”的闭环,给犯过错的人留一条回归社会的路。

其次,“封存”绝对不等于“删除”。很多人误以为封存就是“抹去”吸毒记录,从此无迹可查。对于普通人来说,这些记录确实是“销声匿迹”了,但在公安机关办案、关键岗位聘用审核时,仍然可以依法查询,“法眼”一查一个准。
最后,大家最担心的“纵容犯罪”问题,法工委的回应掷地有声:吸毒属于违法行为,不属于犯罪行为。国家依法惩治和打击毒品犯罪的态度、措施和制度没有任何改变,禁毒工作没有任何松懈!贩毒、运毒该判重刑判重刑,最高死刑没商量。吸毒人员该戒毒还得戒毒,动态管控照旧。
所以,别被“哪位少爷”的节奏带偏了。法律的温度是为了让人改过自新,但铁齿铜牙也绝不会对罪恶松口。封存记录,是给回头浪子一张“入场券”,但绝不是给瘾君子一张“免死符”,我国仍然是世界上对毒品犯罪惩治最严厉的国家之一!
(综合新华社、新京报)民信配资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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